航新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旺)2019-04-2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瑞旺)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黄瑞旺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现将2018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0次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内本
人均亲自出席前述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
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8年1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签署<
股权购买协议>事项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年3月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估值事宜的独立
意见》。
3. 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修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8年4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1)关于2018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
立意见;(4)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5)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7)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
见;(9)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10)关于以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11)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13)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 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1)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6. 2018年5月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拟与
杭州德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 2018年5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子公司
MMRO进行股份期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 2018年6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如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及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事项;(2)关于为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事项。
9. 2018年7月1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如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事项;(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
项。
10. 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如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确认MPTL《股东贷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2)
关于确认MPTL《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关于增加2018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4)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5)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查;(6)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查。
11. 2018年11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如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2)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12. 2018年12月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下属境外
子公司发行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对2018年度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管
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研发生产建言献策,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
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核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18年度的信息披
露工作。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
经核查,我认为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
进展。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
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广东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黄瑞旺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