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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9-2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 考核目的
    1.1 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
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 考核原则
    2.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
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考核范围

    3.1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4.考核机构
    4.1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5.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5.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5.1.1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在行权期各会计年度中,分


                                    1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5.1.2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各年度公司绩效考指标如下表
   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60】%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5.1.3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2.1 董事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上一年度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所在分子公司上一年度系数。以下
   “收入完成率”是指本次激励方案相关单位所承诺各年度所需完成的收入指
   标。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可行权
   额度:

个人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年度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系数                      1.0              0.8            0.6          0



分子公司评价标准               A                B              C           D

上年度收入完成率(P)        P≥90          90>P≥80      80>S≥70    S<70

所在分子公司系数              1.0              0.8            0.6          0

       5.2.2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激励对象所在
   分子公司业绩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或者激励对象所在分子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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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
   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
   权部分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

   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额度,相应股票期权
   /股票增值权由公司回购注销。
6.考核期间与次数
   6.1 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进入可行权期前一会计年度。
   6.2 考核次数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7.行权
   7.1 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7.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行权的依据。
8.考核程序
   8.1 公司人事行政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9. 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9.1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
   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9.2 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
   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9.3 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行权的依据。
10. 考核结果归档
   10.1 考核结束后,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10.2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10.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统一销毁。
11. 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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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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