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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6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16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0630%。
    2.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
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 40 名激励 对象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总 数为
233,435 股 , 其中 30 名 激 励 对 象 本 次 需 要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合计
161,950 股,其中 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71,485
股(包含 11 名激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
激励对象需要全部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另有 1 名原激励对

                                   1
象因离职需要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 12,581 股。本期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2017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的公告》。
    3.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43 名
激励对象 4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5.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
成并上市,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2)   授予对象:共 43 人;




                               2
    (3)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 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6.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0000 万股

的 0.3479%;

    (4)      授予价格:26.87 元/股。

    6.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因激励对象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
离职等原因,公司回购注销王剑、高瞻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944 股。
    7. 2018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1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748 股;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业绩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1,078 股,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
和,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前述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3
除限售条件,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40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33,435 股,
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解除限售股数合计 161,950 股,其中
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71,485 股(包含 11 名
激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激励对象需要全
部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380 元/股。由于 2018 年度部分激励对象
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解除限售条件,另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
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4,066 股,回购价格为 14.9380 元/股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截止 2019
年 9 月 23 日,授予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大于 24 个月。
       2.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的说明




                                    4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 励 对象 未 发生 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公司 2018 年营业
    1.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长率不低于 20%                                       59.40%,满足解除限
    2.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     售条件;
    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     2.上海航新、天津航
3   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计划解      新完成率 P≥90%;
    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     航新电子、香港航新
    90%>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     完 成 率 90 > P ≥
    除限售数量的 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     75%;哈航卫完成率
    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      P<75%;满足对应比
    解除限售。                                           例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
                                                         激励对象 2018 年度
    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
                                                         个 人 层面 绩 效考 核
4   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
                                                         结 果 分别 满 足对 应
    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
                                                         比例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
    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除限售。

                                   5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由公司按照《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
售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
    1.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
    40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33,435 股,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解除限售股数合计 161,950 股,占本次变动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75%;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
计 71,485 股,占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98%(包含 11 名激
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激励对象需要全部
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其中,激励对象王寿钦先生作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予股票数量
为 35,945 股,已解除限售 10,783 股,本次解除限售 10,783 股将作为
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剩余未解除限售部分 14,379 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16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0630%。
    2. 可解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                                     占本次变动前
                                               本次解除限    本次计划回购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数                                     总股本的比
                                               售数量(股) 注销数量(股)
                            量(股)                                            例%
王寿钦   董事、副总经理           35,945            10,783              0        0.0045%
  核心骨干人员 39 人             742,255           151,167         71,485        0.0630%
         合计                    778,200           161,950         71,485        0.0675%

    由于 2018 年度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有 1 名激
励对象离职,需要回购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 84,06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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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7,932,861       19.98        -151,167    47,781,694      19.91
    股权激励限售股      557,346.00        0.23        -161,950       395,396       0.16
    高管锁定股        47,375,515.00      19.74         10,783     47,386,298      19.75
二、无限售条件股     192,019,109.00      80.02        151,167    192,170,276    80.09
三、总股本           239,951,970.00     100.00              0    239,951,970   100.00

     五、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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