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6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16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0630%。 2.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 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 40 名激励 对象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总 数为 233,435 股 , 其中 30 名 激 励 对 象 本 次 需 要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合计 161,950 股,其中 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71,485 股(包含 11 名激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 激励对象需要全部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另有 1 名原激励对 1 象因离职需要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 12,581 股。本期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2017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的公告》。 3.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43 名 激励对象 4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5.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 成并上市,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2) 授予对象:共 43 人; 2 (3)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 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6.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0000 万股 的 0.3479%; (4) 授予价格:26.87 元/股。 6.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因激励对象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 离职等原因,公司回购注销王剑、高瞻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944 股。 7. 2018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1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748 股;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业绩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1,078 股,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 和,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前述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3 除限售条件,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40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33,435 股, 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解除限售股数合计 161,950 股,其中 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71,485 股(包含 11 名 激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激励对象需要全 部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380 元/股。由于 2018 年度部分激励对象 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解除限售条件,另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 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4,066 股,回购价格为 14.9380 元/股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截止 2019 年 9 月 23 日,授予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大于 24 个月。 2.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的说明 4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 励 对象 未 发生 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公司 2018 年营业 1.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长率不低于 20% 59.40%,满足解除限 2.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 售条件; 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 2.上海航新、天津航 3 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计划解 新完成率 P≥90%; 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 航新电子、香港航新 90%>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 完 成 率 90 > P ≥ 除限售数量的 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 75%;哈航卫完成率 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 P<75%;满足对应比 解除限售。 例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 激励对象 2018 年度 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 个 人 层面 绩 效考 核 4 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 结 果 分别 满 足对 应 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 比例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 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除限售。 5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由公司按照《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 售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 1.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 40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33,435 股,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解除限售股数合计 161,950 股,占本次变动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75%;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 计 71,485 股,占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98%(包含 11 名激 励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激励对象需要全部 回购注销合计 59,302 股)。其中,激励对象王寿钦先生作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予股票数量 为 35,945 股,已解除限售 10,783 股,本次解除限售 10,783 股将作为 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剩余未解除限售部分 14,379 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16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0630%。 2. 可解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 占本次变动前 本次解除限 本次计划回购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数 总股本的比 售数量(股) 注销数量(股) 量(股) 例% 王寿钦 董事、副总经理 35,945 10,783 0 0.0045% 核心骨干人员 39 人 742,255 151,167 71,485 0.0630% 合计 778,200 161,950 71,485 0.0675% 由于 2018 年度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有 1 名激 励对象离职,需要回购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 84,066 股。 6 四、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7,932,861 19.98 -151,167 47,781,694 19.91 股权激励限售股 557,346.00 0.23 -161,950 395,396 0.16 高管锁定股 47,375,515.00 19.74 10,783 47,386,298 19.75 二、无限售条件股 192,019,109.00 80.02 151,167 192,170,276 80.09 三、总股本 239,951,970.00 100.00 0 239,951,970 100.00 五、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