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25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合称“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7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反馈方式:公司设立专用邮箱接收反馈信息。
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1
二、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任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
金的凭证等。
三、 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
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
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
2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