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3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恒誉穿云航空产业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穿云 1 号”)发来《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穿云 1 号于 2020 年 7 月 9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本次减持前穿云 1 号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0%;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11,86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94%低于 5%。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其持有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                   占总股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公司股份
名称      方式                                     (元/股)   量(股)                 本比例
                                                                          的比例
穿云      大宗                  通过协议转让
                    2020.7.9                         14.55     140,000       1.17%      0.06%
1号      交易                      受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股)     例(%)                        (股)       (%)
穿云 1 号    普通股 A 股        1,200,000    5.00%     普通股 A 股       11,860,000       4.9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穿云 1 号的基金管理人已
                                               1
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于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本次减持股份完成之后穿云 1 号持有公司股份降至 5%以下。

   3.   穿云 1 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