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航新科技”) 和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
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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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国泰君安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
发行包销基数为 2.50 亿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额为 0.75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
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航新科技公开发行 2.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航新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T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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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公布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航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
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航新转债本次发行 2.50 亿元(共计 25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航新转债 1,637,403 张,共计 163,740,3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65.50%。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航新转债为 86,259,000 元
(862,59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4.50%,网上中签率为 0.0016303342%。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 为 52,908,782,11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5,290,878,211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05,290,878,211。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7 月 23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 仪 式 ,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将 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航新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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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张) (张)
原股东 1,637,403 1,637,403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52,908,782,110 862,590 0.0016303342%
合计 52,910,419,513 2,499,993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7 张由国泰君安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航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广州航新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
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 1 号
联系电话:020-66350978
联系人:胡珺、周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031868、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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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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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
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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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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