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
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期限为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将不会与存在关联关系的
受托方进行上述交易,本次审议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7 号文)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 万张,发行价为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
手续费用等合计 11,187,750.16 元(不含税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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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812,249.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航新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
证报告》(广会验字[2020]G20000700153 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 12,623.69 8,791.35
2 研发中心项目 9,643.50 8,818.21
3 补充流动资金 7,390.44 7,390.44
合计 29,657.63 25,0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
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
个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所购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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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
度及期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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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检查结果。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经营的
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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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将不会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上述
交易,本次审议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航新科技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
(2)航新科技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泰君安对航新科技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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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 航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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