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7,01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28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6,232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1235%。
    2.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18 日。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
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0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总
数为 331,330 股,本次需要对 4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307,01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对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4,314 股
进行回购注销。董事王寿钦先生持限制性股票 14,379 股,本次解
锁 14,379 股,其中 10,784 股将转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按照本

                               1
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18 日。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2017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的公告》。
    3.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43 名
激励对象 4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5.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
成并上市,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2)    授予对象:共 43 人;




                                2
    (3)      限制性 股票 数量: 本次 授予 的限制 性股 票数 量为

46.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0000 万股

的 0.3479%;

    (4)      授予价格:26.87 元/股。

    6.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133,070,000 股为基数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106,456,000 股;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由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133,533,000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
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533,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7.972261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
46.3000 万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数量为 83.2116 万股。
    7.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因激励对象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
离职等原因,公司回购注销王剑、高瞻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944 股。
    8. 2018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认为 2017 年限
                                 3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1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748 股;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业绩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1,078 股,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
和,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前述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审议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40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33,435 股,
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解除限售股数合计 161,950 股,其中
21 名激励对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71,485 股(包含 11 名
激励对象需要部分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12,183 股,10 名激励对象需
要全部回购注销股数合计 59,302 股)。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380 元/股,回购支付对价为
14.938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另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份 共计 12,581 股, 回购支付对 价为
14.938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10.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目前公司 40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7,016 股。公司对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280 元/股。由于 2019
年度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314 股,回购支付对价为 14.9280 元/股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截止 2020
年 9 月 7 日,授予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大于 36 个月。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的说明




                                    5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 对 象 未发 生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 以 2016 年营业收
    1.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   入为基数,公司 2019
    长率不低于 30%                                       年营 业 收 入增 长率
    2.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     不低于 30%,满足解
    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     除限售条件;
3   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计划解      2.上海航新、哈航卫、
    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     天津航 新完成 率 90
    90%>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     >P ≥75;其余子公
    除限售数量的 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     司完成率 P≥90;满
    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      足对 应 比 例解 除限
    解除限售。                                           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
                                                         激励对象 2019 年度
    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
                                                         个人 层 面 绩效 考核
4   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
                                                         结果 分 别 满足 对应
    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
                                                         比例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
    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除限售。

                                   6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由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
售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
    1.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18 日。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0 名
激励对象持有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311,330 股,本次需要对 4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307,01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占本
次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80%;对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4,314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8%。董
事王寿钦先生持限制性股票 14,379 股,本次解锁 14,379 股,其中
10,784 股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6,23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1235%。
    2. 可解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股

                       现持有本次激励        本次解除    本次计划回    解限售数量占
 姓名           职务   计划限制性股票        限售数量    购注销数量    本次变动前总
                         数量(股)            (股)      (股)      股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
王寿钦                          14,379          14,379            0           0.0060
            经理
核心骨干人员 39 人             296,951         292,637         4,314          0.1220
         合计                  311,330         307,016         4,314          0.1280

    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完全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需要回购注
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314 股。

                                         7
      四、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4,276,332    18.4586       -296,232    43,980,100    18.33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1,330       0.1298     -307,016         4,314     0.0018

    高管锁定股        43,965,002    18.3288         10,784    43,975,786    18.3333

二、无限售条件股     195,591,572    81.5414        296,232   195,887,804    81.6649

三、总股本           239,867,904   100.0000              0   239,867,904   100.0000

      五、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