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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保证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2020

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航新业

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航新”、“被担保人”)履行其与Airbus S.A.S(以下简称“空客”)

之间的《为飞行小时服务及定制支持业务提供飞机部件的维修与服务的合同》 以

下简称“《维修与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履约保证并签署相关承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3,500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1 日

   登记注册号:19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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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航空、机电产品贸易及技术咨询与服务

    2.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64,468,165.94            476,004,553.55

合并净利润                                8,388,322.14           -13,135,071.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88,322.14           -10,931,661.67

              项目                 2019.12.31              2020.9.30

资产总额                              848,990,138.66            889,816,405.06

负债总额                              789,074,148.10            756,964,549.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0,456,131.75            253,116,333.33

             流动负债总额             580,882,796.59            342,058,497.14

净资产                                 59,915,990.56            132,851,855.53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

经审计后调整的风险。

    三、      保证义务的主要内容

    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拟与空客公司达成《为飞

行小时服务及定制支持业务提供飞机部件的维修与服务的合同》,由香港航新作

为供应商为空客公司提供飞机部件的测试,维修,大修和供应,租赁和/或标准

飞机零件的交换服务(包括飞行小时服务及定制支持业务)。

    根据《维修与服务合同》,公司作为香港航新的唯一股东为其履约提供一般

保证,即,如香港航新未能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责任,根据公

司与空客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担保人应当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空客

保证担保人将完全履行香港航新的全部义务或责任,使空客公司免于承担因香港

航新不能履行《维修与服务合同》义务而引起的所有损失,且该责任的承担应以

《维修与服务合同》的约定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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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履约提供一般保证是基于香港航新与空客开展业

务合作的需要,相关履约保证条款公平合理的,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协议的签署与

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担保协议而对

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认为本次以香港航新实际业务为基础为其提供履

约保证,履约保证条款公平合理,香港航新经营稳定,相关管理与内控制度健全,

本次提供履约保证事项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事前审阅,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履约提供履约保证,是基

于其日常业务合同达成签署的需要,相关履约保证条款公平合理的,香港航新经

营稳定,相关管理与内控制度健全,具有履行业务合同的能力,本次提供履约保

证事项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为香港航新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香港航新的担保为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保证额度以双方实际订

单约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

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30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8.84%,其中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9,302.05万元,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0万,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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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航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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