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7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
卜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无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董
事会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24 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1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胡琨先生、
姚晓华先生、王寿钦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根据 2019 年期权激励计划和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2)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2
    综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8.02
元/股调整为 18.0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胡琨先生、姚
晓华先生、王寿钦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05.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8.01 元/股,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董事会将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独立董
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增
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胡琨先生、姚
晓华先生、王寿钦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4.8 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18.01 元/股。
董事会将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
理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 明 确 同意 的独立 意 见 。具 体内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在 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增值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
权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转
股价格调整的约定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以每
3 个月为周期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测算,如转股价格调整触及
0.01 元/股时,则进行调整并披露;若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可
行权期内提前行权完毕时,即时测算对转股价格的影响,并在转股价
格调整触及 0.01 元/股时进行调整并披露;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按上述方案在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期间对转股价格的
影响进行测算,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 0.01 元/股时,及时拟定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履行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视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申请总计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4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航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