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
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无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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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
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管理层落实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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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
案》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董事薪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363.5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18.13%;报告期营业利润-38,895.6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3.79%;
利润总额-38,808.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3.16%;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2,697.3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81.13%。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华兴审字
[2021]2100096001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
[2021]210009600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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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4,746.5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1,182,474.6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153,525,640.66 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
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9,875,156 股,公司目前回购
专户的股份余额为 0 股,,应参与分配股数为 239,875,156 股,以此为
基数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8,751.56 元(含税),最终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总金额需要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确定。分配方案
公布后至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
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
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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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
有内控体系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
意 见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
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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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
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
策予以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独立董事已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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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修订<股东贷款协
议>的议案》
鉴于参股公司MPTL与子公司MMRO业务的相关性及MPTL对运
营资金的需求,经MPTL的三方股东协商一致,三方股东拟通过修订
《股东贷款协议》向MPTL增加股东贷款合计600万美元,其中MMRO
拟提供股东贷款100万美元。《股东贷款协议》其他要素不变。公司控
股子公司MMRO占MPTL出资比例49.9%且不构成控制,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五)的规定,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MPTL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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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30 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
宝路 1 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核查意见》;
5.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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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泰君安《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
提供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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