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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柳少娟女士拟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97,539股,即不超过截止2021年5月20日公司

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2.00%。本次减持前柳少娟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13,202,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50%。
    本公司股东李凤瑞先生拟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
持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截止2021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已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1.25%。本次减持前李凤瑞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8,663,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3.6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柳少娟女士、股东李凤瑞先生分别送达的《关
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
       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披露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柳少娟女士、李凤瑞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柳少娟女士作为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现将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拟减持股东:柳少娟、李凤瑞。
       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1        柳少娟                -                     13,202,912                 5.50%

 2        李凤瑞                -                        8,663,357               3.61%

                    合计                              21,866,269                 9.12%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来源及减持方式:
                                          计划减持股份
序                   计划减持股份数
       股东姓名                           数量不超过总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方式
号                     不超过(股)
                                            股本的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持有股   大宗交易或
1       柳少娟                                2%
                            4,797,539                      份及资本公积转     集中竞价
                                                             增股本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
                                                                            大宗交易或
2       李凤瑞              3,000,000        1.25%         行股票前持有股
                                                                              集中竞价
                                                           份及资本公积转

                                             2
                                          增股本股份

       合计          7,797,539   3.25%        -           -


    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按
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 减持期间:(1)柳少娟女士如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将在

本公告披露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其减持计划;如采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则将在本公告披露三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实施减持计划;
(2)李凤瑞先生本公告披露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其减持计
划。
       4.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1. 柳少娟女士、李凤瑞先生承诺:
        “一、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
七十二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
新科技股份总数的20%。
       在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七十二个月以后,
在本人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申报不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3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航新科技股份。
    二、本人所持航新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三、航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航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航新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航新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6个月。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拟减持人员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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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

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关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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