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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航新转债2021年付息的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新转债 2021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航新转债”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

每 10 张“航新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5.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3. 除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4. 付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5. “航新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8%,
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6. “航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凡
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1 年 7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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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
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 万张(债券

简称:“航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61),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和《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支付“航新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

告如下:
    一、 航新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61;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50 亿元(250 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50 亿元(250 万张);
    5.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8 月 18 日;
    7.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
    8.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
    9.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8%,
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10.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航新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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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0.5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航新转债”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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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
具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1)100319】,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评级展望为“负面”;公司公开发行的“航新转债”的债
券信用等级为 A+。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次付息为“航新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5%,本次付息每 10 张“航新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
息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航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对于持有“航
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
息 5.00 元;对于持有“航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
利息 5.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2. 可转债除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3.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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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航新

转债”持有人。

    五、 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
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

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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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

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

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联系人: 胡珺、许谦
    电话:020-66350978
    传真:020-663509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hangxin.com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
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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