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期满取消的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期满
取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发行预案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6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
议案。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
稿)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前述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
45,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500.00万元(含本
数),用于飞机综合保障项目(民用)、民用航空设备国产化研发中
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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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预案期满取消的详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已届满,目前公司尚
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材料。综合考虑外部市
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未来业务规划等因素,经过与相关
各方的充分沟通与审慎论证,公司决定取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
三、 发行预案期满取消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发行预案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期满
取消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事项,经过了充分审
慎的论证分析,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事项。
四、 期满取消发行预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发行预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来将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五、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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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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