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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发来的《股份增持情况告知

函》,获悉其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卜范胜、黄欣、

孙丽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9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 号 2001,2007,2008,2009,2010 房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航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42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479.73                          2.00

    合    计               479.73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              □(请注明)
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33.36         5.98%     1,913.08          7.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3.36         5.98%     1,913.08          7.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2 年 1 月 10 日已披露(《关于控
                                   制权转让交易的进展暨原控股股东减持
                                   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卜范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胜、黄欣拟于前述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
意向、计划                         的 1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广州恒
                                   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合计
                                   不超过 4,797,272 股。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前述交易已
                                   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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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关于表决权的其他说明
     2021 年 5 月 18 日,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同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2,372,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3%)的表决
权委托给广州恒贸行使。本次增持系基于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签署的《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协议》约定
的交易框架实施,增持结果不改变广州恒贸所持表决权情况,广州恒贸合计持
有 36,705,964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总股数的比例为 15.30%。
7.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              本次委托
                         委托                                       本次委托后按
        身份             前持                     占总股本          一致行动人合
                         股比   价格       日期                       并计算比例
                                                  比例(%)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8.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9.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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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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