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
定期报告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
同意对涉及调整的 2019-2021 年定期报告相关披露信息进行相应补充及更正。希
望公司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所追认的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资金使用费符合交易
成本与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已收回全部本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追认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本次追认向关联方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表示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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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栗 南 谭 跃
唐明琴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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