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厚蜀控制的广东跃源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根
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6,269,702 股(含 26,269,702 股),最终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均由公司
实际控制人余厚蜀控制的广东跃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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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认购。
2021 年 5 月 18 日,广州恒贸与卜范胜、黄欣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卜范胜、黄欣将所持上市公司 22,372,405 股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
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
广州恒贸。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卜范胜、黄欣将对
应的表决权委托部分股份转让与广州恒贸时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广州恒贸、卜范胜、黄欣、孙丽香、卜
祥尧与广东跃源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跃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广州恒贸、卜范胜、黄欣、
孙丽香、卜祥尧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9,130,831 股、26,777,015 股、8,409,648 股、
5,752,639 股和 313,057 股。广东跃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0,383,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7%,余厚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若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后,广东跃源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增加至 26,269,702 股,广州恒贸、卜范胜、黄欣、孙丽香、卜祥尧持有
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广东跃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达到
86,652,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6%,余厚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
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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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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