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 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 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1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军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45,138,58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8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 表股份 41,631,5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354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507,0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1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6,938,64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89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 股份 3,431,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0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507,0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19%。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6,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599%; 反对 145,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2.040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 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有 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3,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31%; 反对 145,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3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4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5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6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7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5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7.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8.0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9.00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11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30%;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拥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1,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8%; 反对 1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12 的 0.0000%。 12.00 《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93,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7%; 反对 145,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3,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31%; 反对 145,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5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航新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