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
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对航新科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
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手续费用等合计 11,187,750.16 元(不含税金额),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812,249.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广会验字
[2020]G2000070015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607.22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金额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金额的差额 期
1 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 7,672.57 2,274.49 5,398.08 2023 年 4 月*
2 研发中心项目 8,818.21 3,942.29 4,875.92 2023 年 4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7,390.44 7,390.44 - 不适用
合计 23,881.22 13,607.22 10,274.00
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受境内外疫情影响,公司及相关发动机总体
单位、主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措施,相关产品研制进度、外
场验证进度调整,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时间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 2020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
延期,本次延期后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公司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分阶段安排投入募集资金,
在项目建设早期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的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延期后的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在投入期间将出现部
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
募集资金 5,5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延长 8 个月,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按公司综合贷款成本 4.92%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 个
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64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本次延期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8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
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
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
延长 8 个月,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并继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事项有
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的并继
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延长
8 个月,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的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延长 8 个月,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新科技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航新科技本次延期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良宁 陈海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