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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以华2022-04-2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以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黄以华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现将

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1日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履职期间内公

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 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人认为2021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本年度履职期间内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21年4月2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如下事项发表明

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意

见:(2)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修

订《股东贷款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如下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1)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5)关于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7)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8)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9)关于向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修订《股东贷款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10)关

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 2021年6月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如下事项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豁免部分股东承诺的独立意见;(2)关于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董事会换届并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4)关于调整2019年

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3. 2021年6月16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如下事项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豁免部分股东承诺

的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对公司拟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开展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及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开展对公司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审核,对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考核的审核。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研发生产建言献策,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

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核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1年度的信息披

露工作。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以及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广东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黄以华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