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6-12-01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0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能科技”)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11 月 16 日印发
的《关于核准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85 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四川四通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通环境”)65%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本次交易标的四通环境 65%股权已依法过户至环能
科技名下,双方已完成了四通环境 65%股权交割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2016 年 11 月 30 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四通环境新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801347704)。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包括: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一)上市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向四通
环境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10,725 万元;
(二)上市公司尚需向四通环境股东合计发行 3,545,454 股股份,上市公司
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环能科技向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不超过 17,421.65 万元配套资金,环能科技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
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
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已经办理完毕,环能科技已合法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实施的后续
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关
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环能科技已
合法取得四通环境 65%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
大法律风险和障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二)《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三)四通环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