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1-19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我们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文世平先
生、唐益军先生、王哲晓先生、吕志国先生、董莉萍女士、黄江先生、王吉白先
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文世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哲晓先生、吕
志国先生、董莉萍女士、黄江先生、王吉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益军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张 勇 刘 阳 刘 丹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