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28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2017 年 4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刘丹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0 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一楼)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
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审议事项
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环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能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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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披露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且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人身份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股东参
会登记表》,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贾静
电 话:028 85001659
传 真:028 85001655
邮政编码:61004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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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
联系 人:证券投资部 贾静
电子邮箱:jiaj@scimee.com
电 话:028 85001659
传 真:028 85001655
邮政编码:61004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均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展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6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25。
2、投票简称:环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00 以下所有议案 100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1.00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 2.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3 3.00
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下午 3:00,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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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 2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
号码
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出席人员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可另附页)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610041。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3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以下授
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同 反 弃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意 对 权
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 □ □
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