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
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活动、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
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披露时间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3 第二届监事会 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16 年 3
月 30 日 第十一次会议 4、《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月 31 日
5、《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2、《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4、《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
2016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 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3 日
2016 年 6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延长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购买期的议 2016 年 6
月8日 第十三次会议 案》 月9日
1、《关于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2016 年 7 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 7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6 日
2、《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 8
2、《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月 23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4 日
的专项报告》
2016 年 10 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 1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5 日 第十六次会议 月 26 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
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公司经
营管理行为的规范,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
执行。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纪守法,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在任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
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
则规范进行,公司出具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专项账户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认真审核后,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信息
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购买期已经到
期,经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标的股票购买期延长 6 个月,由于监事李曦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其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有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 1 期员工
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六)公司资产重组及其他对外投资事项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通环境 65%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李华、胡登燕发行股份 3,545,454 股,
并非公开发行股票 5,439,166 股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决策、实施程序合法有效,设置了保障公司股东权益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机制。公司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有
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设立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等其他对外投资
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未发现利用对
外投资事项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和实施了
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出具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
2017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