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刘阳)2017-04-1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刘阳)
本人作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了 54 项议
案,未出现投弃权票或反对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针
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主持召开 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主持召开 3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管选聘出具了审核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管 2015 年度考评报告出具了
审核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增补董事、高管聘任、内部控制、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员工持股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等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执行情况、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2、及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 1 月,公司
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竭尽所能,献计献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阳
2017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