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为对《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 1 月)第六条、第十 八条所作的修正,具体如下: 一、关于第六条的修订 原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陆拾万零伍仟捌佰捌拾玖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贰拾柒万肆仟柒佰陆拾陆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第十八条的修订 原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60.5889 万,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527.4766 万,全部为普通股。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