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7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
会议议案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明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
元增资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华建”),其中 333 万元
形成注册资本,剩余 66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清源华建注册资本为
3538.125 万元,公司持有清源华建 9.41%股权,清源华建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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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李沧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项
目牵头人与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青岛市海绵城
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 PPP 项目标段三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同意公
司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
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 75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约 5324 万元,
持有项目公司 70.99%股权;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约 1 万元,
持有项目公司 0.01%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约 2175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29%
股权。最终出资情况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
川环能建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详情
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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