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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07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
查相关资料,对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启明”)通过协议方式受
让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投资”)持有的182,809,171股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
例27%。鉴于此,为进一步体现公司股权结构状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本次提前换届选举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
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查,9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朱子君先生、倪明亮先生、文世平先生、刘延峰先生、
赵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金惠先生、闫华
红女士、许昭怡女士、杜坤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   阳                       刘   丹                         张勇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