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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

  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披露时间

                         1、审议《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2018 年 3   第三届监事   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3
 月9日        会第九次
                         3、审议《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月 12 日

                         格的议案》;

                         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4   第三届监事   2、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 4
 月 23 日     会第十次
                         3、审议《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月 25 日

                         4、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

                          7、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 年 4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4
 月 25 日    会第十一次   1、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6 日


2018 年 6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018 年 6
 月4日       会第十二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月4日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议案》
2018 年 8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8
 月 25 日    会第十三次   3、《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月 25 日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2018 年 10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10
 月 16 日    会第十四次   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 17 日
                          3、《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

                          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10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会第十五次   1、审议《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

   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公司经

   营管理行为的规范,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

   执行。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纪守法,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在任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

   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

   则规范进行,公司出具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专项账户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认真审核后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信息披

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

    (五)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注销、解除限售

等相关工作,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等涉及

对外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和实施了

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019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