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12-1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19-067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大离心
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大”、“乙方”)于日前与张家港市东城综
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隶属于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
订了《张家港市房屋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江
苏华大的老厂区因张家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将被搬迁,江苏华大将获得搬迁
补偿款 2099.39 万元。本次补偿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具
体情况如下:
一、搬迁补偿基本情况
本次搬迁涉及的老厂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乘杨路 8 号,是江苏华大早期的生
产经营场所,后作为总厂生产分部存在,占地约 12 亩,目前相关人员及物资已
基本转移至位于勤星路的总厂区,本次搬迁不会对江苏华大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根据搬迁补偿协议,本次搬迁涉及补偿款 2099.39 万元,全部为货币补偿,
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将根据乙方搬迁进度,在协议签订后 13 日内、搬迁完毕
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分别支付补偿款的 70%和 30%。目前暂未收到补偿款项。
二、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补助
提供补 获得补 获得补助的 补助 补助金额 计入会计
政策 补助类型
助主体 助主体 原因或项目 形式 (万元) 科目
依据
张家港
市东城 搬迁 与收益相 资产处置
江苏华 现金
综合开 搬迁补偿款 2099.39 补偿 关的政府 损益、营业
大 货币
发有限 协议 补助 外收入
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因搬迁被政府收回的土地和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报废等损失的补偿,
按照相关资产类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处理。
(2)其他搬迁补偿及奖励,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可移动资产的拆卸、运
输、重新安装、重新调试支出、人员安置费等支出后,计入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金额为 2099.39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15.28%。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搬迁涉及的资产账面净值及相关费用约为 200 万元。根据
搬迁补偿协议,预计 2019 年、2020 年分别收到补偿款 1469.57 万元、629.82 万
元,将对 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影响金额分别约为 1000 万元
和 500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扣除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支出后,进行会计核算,具体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收到相关款项。
(2)若搬迁补偿协议未能完全履行,存在补偿款项不能按期到账的风险。
(3)本次搬迁补偿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
(4)公司将根据搬迁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后续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