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2020年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1-04-24
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9932 号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993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编制《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涉及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
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对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
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任何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页
额外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0 年度涉及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三、编制基础和汇总表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呈报 2020 年度涉及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 四 月二十二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页
附件
涉及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2,000,164.31 164.31
二、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2
(一)短期借款 3
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4
(二)长期借款 5
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长期借款 6
本表已于2021年4月22日获董事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