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
真审查相关资料,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控制制度,严密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并披露,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 担保发生 担保协议签 担保类
担保额度 担保期
称 额 署日 型
四川四通欧 保证期间为 2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2020 年 9 月 连带责
美环境工程 14,300.00 10,000.00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23 日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川四通欧
2020 年 8 月 连带责
美环境工程 2,500.00 2,50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3 日 任保证
有限公司
成都大邑四 保证期间为 2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2020 年 9 月 连带责
通欧美水务 14,000.00 6,950.00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27 日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青岛环能沧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
海生态科技 2018 年 9 月 连带责
14,000.00 5,303.79 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
有限责任公 27 日 任保证
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司
江苏华大离
2020 年 8 月 连带责
心机制造有 16,000.00 4,95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4 日 任保证
限公司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
江苏华大离 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2020 年 12 月 连带责
心机制造有 5,000.00 106.69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
8日 任保证
限公司 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
止。
成都环能德
美环保装备 2020 年 5 月 连带责
12,600.00 1,98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制造有限公 21 日 任保证
司
成都环能华 保证期间为 2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2020 年 12 月 连带责
瑞环境服务 1,100.00 113.42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29 日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中建环能工 保证期间为 2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2020 年 12 月 连带责
程设计研究 1,100.00 0.05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29 日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3.19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17.16%。公司的担保债务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
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该风
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
现该公司在资金、信贷、风控、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风险
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此报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副总裁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高管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符合上市公司的任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杨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李金惠、闫华红、许昭怡、杜坤伦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