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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建环能: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2023-04-2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1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合生先生、张健先生、王连峰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意见与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现将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建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申请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
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
金信用支持。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最终签订
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授信协议,办理授信有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情况

    鉴于公司与中建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3 年 7 月到期,为持
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现拟与中建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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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1、合作原则

    甲方与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乙

方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

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2、服务范围

    (1)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

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

以兑付。

    (2)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

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授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3)结算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

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3、交易额度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甲方于乙方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2)信贷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

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

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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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

及费率最高水平。

    (3)结算服务: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

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

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预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年。

    4、协议有效期为 1 年,到期未终止协议关系,协议将自动顺延一年,以此

类推,最长不超过两年。

    5、除协议另有约定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情形外,协议甲方包括中建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

    以上内容为初步协商结果,公司将持续披露协议签订进展,以最终签订的协

议内容为准。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鄢良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20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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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

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 977.98 亿元,负债总额 791.04

亿元,净资产 186.93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05 亿元,利润总额 13.69

亿元,净利润 10.31 亿元。

    3、历史沿革说明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取得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正

式开业。财务公司坚持“周到服务凝聚客户     品质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

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

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

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

和实力。

    4、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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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财务作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五、风险防控

    1、中建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须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
金融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中建财务不得将公司的存款用于购买高
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
用享有知情权和干预权。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建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后续将持续
关注中建财务经营情况,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详情请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关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公告。

    六、2022 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601.66
万元,委托贷款余额 6,400 万元,融资租赁余额 2,000 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
价按照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价格。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建财务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
用,提升融资效率,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
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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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由此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
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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