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通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海涛 联系电话:010-662909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吉翔 联系电话:021-385656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不适用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018 年 8 月 9 日和 2018
(2)培训日期
年 12 月 19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臧立根、臧立
中、臧立国、刘霞、陈庆会、臧永兴、
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永和、臧永 是 不适用
奕、臧洁爱欣,下同)关于公司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4.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股东臧立国、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的股东臧永兴、担任公司
董事的臧立根和臧立中关于所持或受托
是 不适用
管理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的
承诺
5.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四通新材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股份回购及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9.四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1.四通新材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4.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关联方、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承诺
15.四通新材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剑敏
先生和赵新征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
责四通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持续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行督导保荐义务,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
表人盛海涛先生和张吉翔先生接替王
剑敏先生和赵新征先生担任四通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盛海涛 张吉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