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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情况报告书2019-04-24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四月


                    1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臧永兴                       臧立根                 臧立中




          臧立国                      王文红                  李志国




          赵立三                       闫丽明                 李量




                             发行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2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四、认购对象及其获配情况 ................................................................................ 7
      五、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情况 .......................................................................... 11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4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5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 1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9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 20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
      审计及验资机构声明 ..........................................................................................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 23
      二、查询地点 ...................................................................................................... 23
      三、查询时间 ...................................................................................................... 23




                                                                 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四通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
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
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EBEI SITONG NEW METAL MATERI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428
证券简称       四通新材
注册资本       529,644,042 元
法定代表人     臧立国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 359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 359 号
董事会秘书     李志国
联系电话       0086-0312-5806816
联系传真       0086-0312-5806515
               铝基中间合金、铜基中间合金、铁基中间合金、镍基中间合金、锌基中间
               合金、铅基中间合金及特殊合金材料的制造、销售;金属添加剂、金属熔
               剂(不含危险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经营范围
               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新型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
               和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
               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通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通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通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8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
    2、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
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2 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19 年 4 月 1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
[2019]3435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中原证券指定的认购资
金账户实际收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
公司认购贵公司非公开发行 48,725,211 股的普通股股票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
币 515,999,984.49 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账户。
    2、2019 年 4 月 3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
[2019]34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公司已向红土创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
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8,725,211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
除承销费人民币 16,408,799.51 元(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 928,799.98 元),公司募
集资金 499,591,184.98 元,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
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2,500.0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不含税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8,725,211.00 元,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441,882,273.96 元 。 本 次 变 更 后 累 计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578,369,253.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6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资料。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48,725,211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19 年 3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59 元/股。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9 元/股。

    (五)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限售期安排如下:
    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2、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就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四通新材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四通新材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的约定。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购对象及其获配情况

    (一)发送认购邀请书情况
    2019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原证券共同确定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67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
购邀请文件;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投

                                     7
资者 6 家、前 20 大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参与本次认购的股东,以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投资者)9 家。通过邮件回复、邮寄和电话确认,67 家投资者全部收到了认购邀
请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二)发行报价情况
    2019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3:00-16: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2 家投资者回复的《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投资者有效报价情况如下(以各投资者报价为准,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
按照认购金额从大到小、认购时间从先到后顺序排列):

                               申购价格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金额(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元/股)

     1                           11.11        174,960,00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
     2                           10.68        174,980,000           否
                有限公司
     3                           10.59        175,000,00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
     4                           10.59        173,000,000           是
              理有限公司
    注:根据《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认购邀请书》的相关内容约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不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申购投资者中“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属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不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核查:上述申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
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中,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属于

                                         8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
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查,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
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且已按照《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缴
纳认购保证金为认购金额的 15%,为有效报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本次四通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后方可认购。若认购对象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不齐备、或不符合《认购邀请书》的核查要求的,主承销商将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经核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均属于专业投资者 I,上述投资者已按要求完整地提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核查资料,符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三)发行定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19 年 3 月 13 日。本次发
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0.59
元/股。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
优先”的原则,对 2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
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 10.59 元/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当日确定的认购股数为 32,861,189 股,
认购总金额为 347,999,991.51 元。

    (四)追加申购情况

    首轮申购共发行 32,861,189 股,低于批文核准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首轮申
购共募集资金 347,999,991.51 元,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且有效认购家
数不足 5 家。根据初次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经发行人与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 10.59 元/股,在 2019 年 3 月 18 日向《河北四通新型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的全

                                     9
部投资者,以及其他 3 名投资者发送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追加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追加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追加申购报价单》”)等文件,继续征询认购意向。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 16:00。
    在《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4
家投资者回复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发行对象                       申购金额(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号                                (元/股)

          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
     1                                 10.59      30,000,000          是
                    公司
     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9      40,000,000          否
     3    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0.59      10,000,000          是
     4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9      88,000,000          否
    注: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相关内容约定,证券投资基金不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
上述申购投资者中“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因此不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
限公司均已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相关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上述申购对象不包括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
认购,不存在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
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且上述两家机构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足额
缴纳了认购保证金(认购金额的 15%),为有效报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网下发行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四通新
                                       10
材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及以上
的投资者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经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确认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后方可认购。若认购对象提交
相关核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追加认购邀请书》的核查要求的,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将认定其为无效申购。经核查,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红土创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专业投资者 I 类,天津中冀万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均已按要求提交了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核查资料,符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经统计,按照上述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情况,追加认购的总股数为 15,864,022
股,追加认购的总金额为 167,999,992.98 元。结合首轮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最终认购总股数为 48,725,211 股,最终认购总金额为 515,999,984.49
元,仍未达到批文核准股数上限以及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按照实际认购金额进行配售,缩减此次发行规模。

     (五)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申购对象共 5 家,经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确认:有效认购对象 5 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 515,999,984.49 元。

     五、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48,725,211 股,未超过发行规模上限(58,176,000
股)。发行对象 5 家,未超过 5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均不低于 10.59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号                                                 (股)      (元)          (月)
                      红土创新红人 77 号单一资
                                                  9,139,754    96,789,994.86       12
                            产管理计划
     红土创新基金管   红土创新红人 79 号单一资
1                                                 7,385,269    78,209,998.71       12
       理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红土创新红人 78 号单一资
                                                  8,309,726    87,999,998.34       12
                            产管理计划
     共青城胜恒投资   胜恒严选定增私募投资基
2                                                16,336,166   172,999,997.94       12
       管理有限公司             金
     天津中冀万泰投
3                            自有资金             2,832,861    29,999,997.99       12
     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
                                                3,305,005    35,000,002.95   12
    九泰基金管理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限公司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
                                                 472,143      4,999,994.37   12
                        置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迈创金属贸
5                           自有资金             944,287      9,999,999.33   12
      易有限公司
                     合计                      48,725,211   515,999,984.49    -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62177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钢
    注册资本:1.5 亿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企业名称: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LQKG5Y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 1-1504B-148
    法定代表人: 杨晓英
    注册资本:1 亿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3、企业名称: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6991561H
    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 528 号 14 幢 2H71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欣

                                        12
    注册资本:127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2 日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矿产品(除专控)、环保设备、橡塑制品、
纺织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企业名称: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62KJR5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法定代表人: 程远
    注册资本: 5 千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5、企业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414003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注册资本:2 亿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5 家获配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
情况说明,并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前述机构及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全部获配对象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13
说明
    公司与 5 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98 号
    财务顾问主办人:谭彦杰、甘利钦
    联系电话:15711010199、18611938167
    联系传真:0371-6917759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经办律师:都伟、韩晶晶
    联系电话:18611590190、15120055321
    联系传真:010-65681838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华特广场 B312 室
    经办人员:吴强、王英航、顾庆刚
    联系电话:0531-82600802
    联系传真:0531-82600802




                                      14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盘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227,971,910              43.04
  2                        臧永兴                      34,560,000               6.53
  3                         臧娜                       32,400,000               6.12
  4                        臧永建                      32,400,000               6.12
  5                        臧亚坤                      32,400,000               6.12
  6                        臧立国                      28,814,400               5.44
  7                        臧永和                      21,600,000               4.08
  8                        臧永奕                      21,600,000               4.08
  9                        陈庆会                       7,192,800               1.36
  10                        刘霞                        5,032,800               0.95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根据 2019
年 4 月 9 日收盘后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227,971,910             39.42
      2                   臧永兴                        34,560,000              5.98
      3                    臧娜                         32,400,000              5.60
      4                   臧永建                        32,400,000              5.60
      5                   臧亚坤                        32,400,000              5.60
      6                   臧立国                        28,814,400              4.98
      7                   臧永奕                        21,600,000              3.73
      8                   臧永和                        21,600,000              3.73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
      9                                                 16,336,166              2.82
                    严选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基金-锦绣 511 号私募投
  10          资基金-红土创新红人 77 号单一资           9,139,754              1.58
                        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8,725,211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减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A 股    391,594,842      73.94%    48,725,211   440,320,053    76.13%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    138,049,200      26.06%             -   138,049,200    12.95%
  股份总数            529,644,042    100.00%      48,725,211   578,369,25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较大幅度提升,公
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有所增加,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具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推动公司产品创新、进一
步提升技术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保持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进新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来自投
资者的监督将更加严格,同时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更有利于公司未来的规范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6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
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
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四通新材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9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谭彦杰                  甘利钦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20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都 伟                    韩晶晶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9 年 4 月 25 日




                                     21
                              审计及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强               王英航             顾庆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2019 年 4 月 25 日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112 号);
    3、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中原证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华普天健出具的会验字[2019]3435 号《验资报告》及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 359 号
    联系人:李志国
    邮编:071000
    电话:0312-5806816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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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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