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8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事项。
二、关于增加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增加 29.5 亿元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方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
之间增加相互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赵立三 唐 炫 李 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