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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中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个人产业投资资金需要,优化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引入认可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的投资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08,70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3%,占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比例的 4.17%。其中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69,56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

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2,339,13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

   近日,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227,971,910                    36.95%
                    臧永兴                        34,560,000                 5.60%
                     臧娜                         32,400,000                 5.25%
                    臧永建                        32,400,000                 5.25%
                    臧亚坤                        32,400,000                 5.25%
  臧氏家族          臧立国                        28,814,400                 4.67%
                    臧永奕                        21,600,000                 3.50%
                    臧永和                        21,600,000                 3.50%
                    陈庆会                         7,192,800                 1.17%
                     刘霞                          5,032,800                 0.82%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443,971,910                    71.96%

                                        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产业投资资金需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引入认可上市

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18,508,708             不超过 3.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

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作出的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承诺:

 承诺 承诺主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类型     体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成员臧立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其受托管理以及其作为臧洁爱欣的法定监护人管理的发
 股份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已履
        臧氏家                                                              2015 年 3 2018 年 3
 限售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成员臧永兴、刘霞、陈庆会承诺:自                         行完
          族                                                                  月 19 日 月 18 日
 承诺            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毕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
                 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成员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永和、

                                                    2
承诺 承诺主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类型        体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情况

                 臧永奕承诺:在《关于授权管理四通新材股权的委托书》有效期
                 内,对其已委托的股份不撤销委托;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指示受托人转让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成员臧立根、臧立中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受托管理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臧立国承诺:在其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其受托管
                 理以及其作为臧洁爱欣的法定监护人管理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
                 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臧永兴承诺: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臧立根、臧立中承诺: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受托管理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托管理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托管理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全体成员承诺: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
股份                                                                                               已履
       臧氏家 行人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全体成员承诺: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 2018 年 3 2020 年 3
锁定                                                                                               行完
            族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月 19 日 月 18 日
承诺                                                                                                毕
                 公司股份总数的 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将于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1、对于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 新材股份
                 (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四通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下同),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与四通新材签署的
       天津东
股份             《关于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以                          已履
       安兄弟                                                                2019 年 1 2022 年 1
限售             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                          行完
       有限公                                                                 月 14 日 月 13 日
承诺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发行股                          毕
       司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四通新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

                                                     3
承诺 承诺主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类型         体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情况

                  新材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 36 个月以及延长
                  的 6 个月(如适用)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会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新材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承诺:1、对于本次交易对方天津东
                  安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新材股份(包括在股份
                  锁定期内因四通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
                  股份,下同),本家族将促使其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其按照与四通新材签署
                  的《关于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以
                  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四通新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股份                                                                                                已履
        臧 氏 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 2019 年 1 2020 年 1
限售                                                                                                行完
        族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月 14 日 月 13 日
承诺                                                                                                 毕
                  的股份发行价的,本家族将确保上述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新材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
                  述 36 个月以及延长的 6 个月(如适用)锁定期内,本家族也将确
                  保上述交易对方不会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四通新
                  材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4、本家族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前已持有的四通新材股份,自上述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取得四通新材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相
                  应股份锁定期内,因四通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四通新材的
                  控股股东,现郑重承诺如下:本次重组中,自四通新材披露发行
        天津东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
股份                                                                                                已履
        安兄弟 间,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四通新材股份,亦 2020 年 8 2021 年 3
锁定                                                                                                行完
        有限公 没有减持四通新材股份的计划。                                     月 27 日 月 31 日
承诺                                                                                                 毕
             司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给四通新材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臧氏家族(以下简称“本家族”)作为四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现郑重承诺如下:本次重组中,自四通新材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家族
股份                                                                                                已履
        臧氏家 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家族持有的四通新材股份,亦没有减持四 2020 年 8 2021 年 3
锁定                                                                                                行完
             族   通新材股份的计划。                                            月 27 日 月 31 日
承诺                                                                                                 毕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家族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家族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给四通新材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4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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