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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因日常经营

需要,2019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

感光”)及其子公司、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宇”)

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及销售业务,公司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在下述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具体交易决策,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具体价格,签订合同或协议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          销售产品           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             1,500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          销售产品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3          采购产品           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             1,500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4           采购产品                                            1,500
                                      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合       计                          6,000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金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魏安路 199 号-2 幢

      成立时间:2017 年 05 月 05 日

      经营范围:LED 光固化材料及感光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共同控制的

公司。公司董事长钱晓春、董事莫宏斌分别是格林感光的董事长、董事。

       (二)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长悦”)
    法定代表人:董建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中央花苑 239 号

    成立时间:2017 年 09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工专用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持有格林长悦 55%的股权,为格林感光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

钱晓春先生持有格林长悦 5%的股权。

    (三)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固得”)

    法定代表人:杨爱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中央花苑 239 号

    成立时间:2017 年 09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感光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印刷器材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持有速固得 51%的股权,为格林感光的控股子公司。

    (四)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8,021.6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石龙路 20 号

    成立时间:1996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和助剂以及相关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

售、技术转让(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长沙新宇 34.49%的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

    (五)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昱”)

    法定代表人:王辉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45.6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钱江路 4 号

    成立时间:2005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氨基酮类涂料添加剂[(2-对甲硫基苯甲酰基-丙基)

吗啉、二苯基甲酰基氧化磷]、涂料(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对外

提供自产化工产品和涂料产品的生产技术和配方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沙新宇持有南通新昱 100%的股权,为长沙新宇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采购与销售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沙新

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

   2、公司应遵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必

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沙新

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

   2、公司已遵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核查了公司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后,认为: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规

范性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莫宏斌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客观

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强力新材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淑洪                    曾   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