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4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以直
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现场方式表决
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
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73,908.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49%;营业利润 15,931.19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3.57%;利润总额 16,032.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82%;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655.6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5.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3,568,848.27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关 规 定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2,356,884.8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0,113,038.62 元,减去 2018 年度已分配利润 25,718,599.40 元,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135,606,402.66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1,185,994 股为基数,本
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1.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40,677,899.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9 股,共计转增 244,067,39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15,253,389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
较高的专 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
各项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认可,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并根据法律法
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地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符合国际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
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
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
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
资金的情况。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监事会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
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稳健的
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向关联方常州格林
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及销售产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向关联方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及销售产
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
案》
经审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 16.95 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佳英感光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公司以资产重组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
“佳凯电子”)和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佳英感光”)三年业
绩承诺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与佳凯电子和佳英感光全体原股东签订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
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了解绍兴佳英感
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
字[2019]第 76 号),同时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凯电
子、佳英感光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价值出具了《关于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苏亚核【2019】24 号)。
测试结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资产组中经营性资
产按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28,464.63 万元,大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可辨认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商誉之和剔除非经营性资产后的金额
24,539.15 万元。因此,公司对收购佳英 100%股东权益形成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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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佳英感光业绩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以资产重组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
年业绩承诺期届满,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佳英感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苏亚
核[2019]23 号)。
佳英感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佳英感光 2016 年至 2018 年业绩承诺期间
累计实现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 9,701.83 万元,完
成了业绩承诺。截止业绩承诺期满之日,其资产未发生减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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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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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