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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

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张卯女士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卯女士将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张卯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

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 9 月 23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卯女士,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6 年 6 月起至今任

董事长秘书,2018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20 年 7 月 31 日起至今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