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5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
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朗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军、誉丽金、陈梦凡、陈翠翠共同参与投资海南长
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5,1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1,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