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2-05-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对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公司”)
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凌、邱志千
(三)协办人:齐玉祥
(四)培训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五)培训地点: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六)培训人员:杨凌、张田枫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
披露事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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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强力新材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事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
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认为,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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