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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515,260,73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3,186,733.12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以下简称“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申请日(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共计转股 208 股,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

515,260,736 股增至 515,260,944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由于总股本变动数量较少,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515,260,9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5,260,94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4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6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26                      管军

     2              01*****263                     钱晓春

     3              01*****196                      钱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8.94 元/股调整为 18.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9)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钱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薛林燕

    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咨询传真:0519-8578891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6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