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3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
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次《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次《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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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强 王 文 王学恭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