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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益通:审核报告2019-04-10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004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00401 号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广州
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龙之杰科技有

限公司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

司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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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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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4日,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诚益通”)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议案》。2016年4月11日,诚益通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16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7号《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

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向罗院龙发行3,050,007股股

份、向罗小兵发行1,525,004股股份、向罗小柱发行1,283,858股股份、向田壮发行573,926股

股份、向敏杰康复医疗有限公司(Agile RehabTechnologies Limited)发行964,582股股份、

向乌玉权发行898,075股股份、向常海光发行328,502股股份、向沙志刚发行131,567股股份、

向周运波发行131,567股股份、向张祺发行131,567股股份、向刘洋发行131,567股股份、向周

雷宁发行131,567股股份、向王超发行131,567股股份、向胥春立发行65,78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8,767,200.00元。

    2017年2月24日,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杰”)和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日鸿”)原股东均已办妥产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罗院龙、

罗小兵、罗小柱、田壮、敏杰康复医疗有限公司(Agile RehabTechnologies Limited)、乌

玉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发行的股票已于2017

年4月11日上市。截至2017年4月14日止,公司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上述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罗院龙、罗小兵、罗小柱、田壮承诺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718.58 万元、3,806.02 万

元和 5,255.93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在龙之杰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每一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①2016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 2,265.49 万元(即

2016 年承诺净利润的 83.33%),②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总数不足 10,87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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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万元(即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数的 92.31%),罗院龙、罗小兵、罗小柱、田壮应向诚益通承担

业绩补偿义务。罗院龙、罗小兵、罗小柱、田壮应优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

对诚益通进行补偿。

    乌玉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承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博日鸿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若日后成立子公司,则为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1,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在博日鸿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①2016 年实现

的净利润低于 2016 年承诺净利润的 90%,②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总数不足承

诺净利润总数,博日鸿交易对方应向诚益通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博日鸿交易对方应优先以股份补

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对诚益通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龙之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龙之杰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 5,321.08 万元,较承诺的 5,255.93 万元多 65.15 万元,完成业绩承

诺。

    根据本公司与罗院龙、罗小兵、罗小平、罗小柱、田壮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龙之

杰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为 11,780.53 万元,若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 10,874.34 万元,即低于

承诺净利润总额的 92.31%时上述原股东需进行业绩补偿。龙之杰 2016-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2,317.96 万元、 3,613.12 万元、5,321.08 万元,累

计实现净利润 11,252.16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但高于 10,874.34 万元,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

    2、博日鸿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博日鸿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数为 1,569.21 万元,高于承诺的 1,500.00 万元,达到业绩承诺。

    博日鸿 2016-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为 524.09 万元、1,043.09 万元、

1,569.21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3,136.39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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