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益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辉焕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海涛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诚益通董事会秘书刘棣因李龙萍减持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详
见“西南证券关于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4 月 2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控股股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是 不适用
其他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
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虚假陈述
是 不适用
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
是 不适用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惩罚性措施
5、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是 不适用
以上的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公平关联交易的承诺及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公积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9、龙之杰、博日鸿重组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10、部分交易对手方关于业绩履行的承诺及补
是 不适用
偿
11、龙之杰、博日鸿重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期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8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张海安先生和王晓行先生工作变动,西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保荐代表人孔辉焕先生和魏海涛先生接任
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1、2018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向西南证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定书》([2018]58 号),因西南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执行,中国证监会对西南证券予以公开谴责并责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18 年 5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向西南证券下发《关于
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西南证券作
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存在违规行
为,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8 年 3 月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西南证券根据中国
证监会同期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
在辖区监管局的指导下,按照健全、统一、合理、独立和制衡的原则
和构建“三道内部控制防线”的要求,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
部控制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制度体系、流程体系和薪酬考核体系,
重新构建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
运行。同时西南证券对监管机构提出的上述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具体问
题进行了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4 月 日
孔辉焕
2019 年 4 月 日
魏海涛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