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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益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1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
状况、盈利水平,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议,报告期内,公司
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
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严格、
充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
活动基本涵盖了全部营运环节。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
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融资需求,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六、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预计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
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
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九、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强                   王学恭                     王福清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