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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益通: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2021-11-13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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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穆铁虎律师、赵媛律师(以下简
称“浩天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浩天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现按照律
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司已经依规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
会拟审议的议案也已充分披露: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1
    2、2021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梁学贤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中增加议案《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梁学贤先生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
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
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1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
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依规定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及时充分披露。
    上述议案的调整及披露事宜真实、合法有效,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
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符合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召开时间、召开地
点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
97,371,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972%。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2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10,249,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79%。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41,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35%。其中,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13人,代表股份1,641,5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35%。


    综上,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0名,代表股份99,013,0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007%。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人数为16人,代表股份11,890,5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14%。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投票表决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逐项进行
了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经见证,浩天律师现确认如下表决结果: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票98,774,7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1,65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59%;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1%;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98,774,7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1,65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59%;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1%;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98,774,7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1,65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59%;
    反对票2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1%;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浩天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专为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刘   鸿

        (公章)




                                经办律师:穆铁虎




                                经办律师:赵   媛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