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4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并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现场参会 4 人,彭澎、彭澍、傅江、
牟文、陈立宝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曹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万元(含)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副董事长彭澎之配偶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澍及配偶以所属房产无偿
提供抵押担保,升华科技以持有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富临精工、彭澎、彭澍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澎、彭澍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
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
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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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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