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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精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5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升华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技”)、全资孙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升华”)近日收到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系合肥亚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亚龙”)与升华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合肥亚龙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
保全。
    一、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合肥亚龙与升华科技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近日,合肥亚龙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
全,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
    二、法院裁定情况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
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升华科技银行存款8,441,318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查
封、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案件申请费5,000元,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负担;
    (三)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五)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
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六)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三、财产查封冻结情况
    根据前述裁定,法院冻结升华科技持有江西升华8,441,318元股权,冻结期
限三年。
    四、裁定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前述股权被查封,暂未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除股权冻结。案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